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918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西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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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11月18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进行换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年4月29日,公司将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分支机构变更
2024年1-3月,公司完成了1家分支机构的迁址。
2024年1-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新设1家分支机构,迁址3家分支机构。
1.新设分支机构
2.迁址分支机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西存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西存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西存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健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18证券简称:中泰证券公告编号:2024-0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王洪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议案名称: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关于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为4项子议案逐项表决,4项子议案已分别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如下:
(1)表决7.01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2)表决7.02子议案时,关联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表决7.03子议案时,关联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西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8《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时,4位时任独立董事严法善先生、胡希宁先生、綦好东先生、满洪杰先生分别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张灵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918证券简称:中泰证券公告编号:2024-02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2名董事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王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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