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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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文化旅游等业务板块。结合目前市场行业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考虑,公司集中资源以发展电影、电视剧网剧业务为主,在目前打造全产业链文化集团的大战略下,不断增强电影、电视剧网剧等业务的投资、制作、营销和发行能力,同时探索互联网短剧等新兴业务。此外,公司将依托原有旅游景区业务及经验优势,积极向与影视业务深度结合的文化旅游方向进行拓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进展的情况
电影《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已于2023年7月20日全国上映,全国各地观众反响热烈,作为一部我们中国人的东方奇幻神话史诗大片,给观众带来了令人震撼的视听效果和极致的神话想象力。影片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等国家和中国港澳地区上映,参加多个国际电影节及市场展映,收获众多海内外观众好评支持。同时,人民日报、 CCTV4、CCTV6、学习强国、新华网、中新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文联、中国新闻网、中国文艺网、人民文娱等众多知名媒体对《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进行了宣传报道,并高度赞扬其是中国文化与中国制造的双向奔赴,是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展现中国人文化自信的新标杆。影片展现的中国故事和传统文化元素带动了观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继承与发扬的热情,同时随着影片在海外各地陆续上映将进一步推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目前《封神三部曲》系列电影的第二部、第三部正在后期制作过程中。
(二)关于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
1、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公司收到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原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因合同纠纷,起诉世纪伙伴、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文化、娄晓曦,请求判令世纪伙伴支付投资款及收益87,010,000元,资金占用费90,252.56元;请求判令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文化、娄晓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诉讼进展情况
(1)2022年6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世纪伙伴支付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投资款及收益共计87,010,000元,并支付相关资金占用费;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文化、娄晓曦对世纪伙伴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8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2022)京民终578号,此案维持原判。
(3)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2023)京03执1434号《执行通知书》,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与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导致公司个别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冻结情况如下:
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就冻结相关事项与法院、银行及有关方做进一步沟通。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实际金额共计2,942,297.44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19%;申请冻结金额93,092,840.3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6.14%。账户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正常开展。
(4)截止目前,公司已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执行异议,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公司再审申请。公司正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中。
(三)关于公司厦门北文基金的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产业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厦门北文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本次受让完成后,厦门北文基金总规模28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4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参与产业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厦门北文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备案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工作(备案编码SJD276)。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补充经营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厦门北文基金7,000万元的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金2.5%,已实缴)以及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北京兴合全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合全晟”),转让价格为7,000万元。本次交易转让后,公司认缴厦门北文基金金额为33,000万元(实缴金额为22,171.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部分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
(四)关于公司收购东方山水100%股权的情况
2019年10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以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19]第01173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标的公司核心资产等各方面因素,经各方一致协商确定的交易对价为84,000万元(详见2019年10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收购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本次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全产业链战略发展需要。东方山水合法拥有位于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阁老峪村北187,2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东方山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打造密云东方山水国际电影文旅小镇项目。该项目以影视文化旅游为主题,兼顾山水休闲生活体验,通过公司电影IP资源的导入,布局影视前期创作和后期制作产业链,配套高品质度假村酒店和各类设施,打造成为一站式、全体验的国际影视产业集聚地和影视体验旅游目的地。实现公司业务延伸与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各业务板块间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更好地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
东方山水已于2019年10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交易价款7.2亿元。
报告期内,《穆家峪镇国土空间规划》已获得市政府批准,公司与密云规划自然分局和穆家峪镇政府多次沟通商讨该项目规划和开工建设事宜。现公司正根据《穆家峪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优化修改规划设计方案后上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将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907.38万元,同比增加445.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91.94万元,同比减少-359.02%。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及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了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8、审议《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长波先生、刘杰先生、陆群威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此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4-10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5月2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投票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C座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者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C座公司证券事务部。
4、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晏晶、李可玫
(2)联系电话:010-57807770、010-57807781
(3)传 真:010-57807778
(4)邮政编码:100102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02”,投票简称为“北旅投票”。
(下转B40版)
本版导读
2024-04-18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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