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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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482版)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有关制度等要求履行与本次聘请相关的职责,指导及监督本次聘请的具体工作并有成员参与相关评标工作。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统计
(一)收入
(二)支出
(三)其他关联交易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与实际控制人以及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与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 收入
2. 支出
3. 其他关联交易
(二)与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等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 收入
2. 其他关联交易
(三)与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 收入
2. 其他关联交易
(四)与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联营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收入
2、支出
3、投资
(五)与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等其他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收入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
1、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长沙市,注册资本为9,565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日用百货、五金产品、建材、装饰材料、农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
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2、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市,注册资本为1.8亿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初级农副产品的购销。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且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3、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注册资本为2亿元,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国内贸易(除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商品),实业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食用农产品的销售(除专项审批外),图文制作设计,展览展示服务。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4、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3]33号文”批准,由原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增资改制后重新登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在云南省,注册资本为22亿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5、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注册资本为3亿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非金融业务)、科技项目开发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专项、专控商品除外)。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6、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7、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注册资本为1.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8、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注册资本为9,276.445万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3.12%的股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金融产品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
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联营企业。
9、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在上海市。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霞女士系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
上海聚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本公司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10、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在上海市。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霞系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
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本公司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11、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在上海市。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涌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霞系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本公司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12、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在上海市。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涌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霞系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本公司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13、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注册资本为22.43亿元,经营范围:资产经营、资本运营、企业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出售、投资经营、投资咨询。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企业。
14、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经营范围:工业、农业、科技及现代物流贸易、供应链、大数据、检验检测等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运营、服务、管理和咨询,产业功能区建设及房地产开发,金融机构投资、创业投资,资本及资产运营管理。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企业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15、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注册资本为73.26亿元,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资本运作、托管经营。
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企业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16、成都工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都工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注册资本为54,135.25万元,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与贸易合同相关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成都工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企业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17、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经营范围: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金融研究及创新。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企业。
1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注册资本为37.36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企业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19、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风险投资和其他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项目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许可证经营)。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关联企业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20、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山东省济南市,注册资本为13亿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因公司董事郭伟先生担任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本公司构成职务关联关系。
21、山东通汇嘉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山东通汇嘉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注册资本为18.19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
山东通汇嘉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企业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二)关联自然人
陈金霞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计控制公司21.38%的股份。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咨询服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经纪商服务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咨询服务费用、系统维护费用均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二)认购金融产品、共同投资、场外衍生品交易以及其他投资损益均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获取收益,承担风险。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二)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授权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预计的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开展相关交易,新签、续签相关协议。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中与实际控制人以及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与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煜先生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7名,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等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7名,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8名,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联营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8名,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等其他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8名,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骆玉鼎先生、刘运宏先生、唐秋英女士事前审查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核查了必要的文件资料,沟通掌握了其他相关信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体同意本项议案。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3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扣税前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928,349,976.19元。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0元人民币(含税)。若以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3,712,559,51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2,102,002 股,即3,690,457,508股为基数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516,664,051.12 元,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公司于2023年8月实施股份回购,报告期内回购股份金额为167,554,847.60元,若将此计入现金分红金额,则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在具备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拟以2024年年初至该中期期末实现的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按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认具体的分红金额或比例,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本方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上述方案及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4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除以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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