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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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光、电、流体连接技术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专业为航空及防务和高端制造提供互连解决方案,自主研发各类连接产品500多个系列、35万多个品种。主要产品包括电连接器、光器件及光电设备、线缆组件及集成产品、流体器件及液冷设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防务、商业航空航天、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石油装备、电力装备、工业装备、轨道交通、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高端制造领域,产品出口至德国、法国、瑞典、韩国、越南、印度等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展开全文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租赁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初始不能豁免确认递延税项”。该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据此对期初数做出相应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组长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0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韩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07,443.96万元,同比增长26.75%;实现利润总额373,376.68万元,同比增长22.26%;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56,990.43万元,同比增长11.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21亿元,同比增长10.09%;计划实现利润总额41.10亿元,同比增长10.08%。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实际完成情况取决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并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九、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4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认为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对双方权利、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约定,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需按规定程序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4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起风险报告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制定了应急处理方案,后续事项处理考虑周全,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4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全票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未发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我们认为,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相关机构的严格监管。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二、在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3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6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的表决,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三、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6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2023年度领导班子薪酬的议案”的表决,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领导班子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通过。

二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在 2024 年 3 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1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3、4、5、6、7、8、9已经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5已经2024年3月14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议案9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9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00一17:30)

(2)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4月9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71003

电 话:0379-63011079 0379-63011076

传 真:0379-63011077

联系人:赵丹 张斐然

2、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回执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9”,投票简称为“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所有议案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四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回 执

截止2024年4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航光电”(002179)股票___________股,拟参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0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在2024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需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反映了2023年公司整体经营成果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结果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11号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3,399,999,991.23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6,800,000.00元,联席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3,393,199,991.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96 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80,188.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2,919,802.55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57,238,549.73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59,882,805.49 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年初余额为1,595,564,058.3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人民币1,306,490,964.56 元,均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当期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24,320,252.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3,393,346.3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6日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22年1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两家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度,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1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3,178,087,760.50元,加上结转未分配利润7,522,889,336.13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44,521,951.60元,减去2023年现金分红896,942,688.4元,减去2023年任意盈余公积296,877,773.17元,减去2023年拟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385,211,331.66元,2023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8,877,423,351.80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拟制订2023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公司监事会监督执行。

二、履行相关程序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100%,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13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一、2024年度投资总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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