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均衡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Connor bitop交易所官网 2024-05-17 19 0

重要提示

1.广发均衡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32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7.本基金将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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