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宣传周】请您一起学习《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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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宣传周】请您一起学习《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一)

【平安建设宣传周】请您一起学习《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一)

2023年7月29日,山西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平安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条例》共9章46条,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维护政治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网络安全、社会矛盾化解、基层社会治理、考核与奖惩以及附则。

《条例》实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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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实施对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社会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对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清朗具有重要意义。

平安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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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

谁来建设平安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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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有权对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本行政区域的平安建设工作。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履行平安建设职责,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向同级平安建设管理机构报告平安建设履职情况。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依法履行平安建设职责,向同级平安建设管理机构报告平安建设履职情况。

各级国家机关,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完善内部平安建设工作制度,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平安建设工作。

来源:山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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