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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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家庆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邓家庆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邓家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85312820

传真号码:0760-85594662

电子邮箱:zqb@tycc.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个人简历

邓家庆:男,199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4年5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家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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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全资子公司成都俱吉毫米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俱吉”)整体竞争实力及加大对卫星通讯领域的投入,同意公司对成都俱吉增资8,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员工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员工借款,支持员工安居乐业、紧急医疗、继续教育等,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邓家庆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员工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员工借款,支持员工安居乐业、紧急医疗、继续教育等,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俱吉毫米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俱吉”)进行增资。现将本次增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全资子公司成都俱吉整体竞争实力及加大对卫星通讯领域的投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对成都俱吉进行增资,用于生产经营发展及开展卫星通讯领域技术研发。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俱吉的注册资本将从3,000万元增加至11,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俱吉毫米波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1日

2、注册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凤凰大道666号7栋2层205号

3、法定代表人:王浩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成都俱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成都俱吉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成都俱吉增资可增强其资金实力,为开展卫星通讯领域技术研发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提高子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成都俱吉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员工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员工提供借款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鼓励奋斗者精神,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员工借款,支持员工安居乐业、紧急医疗、继续教育等,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监高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2、借款资格: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规定等级并满足一定的任职年限。

3、借款用途:用于员工在工作地购买家庭唯一自住商品房;员工继续教育;员工本人或家属(配偶、父母、子女)重大疾病或其他紧急医疗;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认定的其他特殊借款情形。

4、借款额度:公司用于员工借款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每位员工最高借款额度为100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5、借款期限:具体借款期限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最长不得超过5年。

6、借款利率: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具体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7、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内分期还款,具体还款方式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公司将与借款员工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时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向员工提供借款事宜。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借款人必须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若员工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将根据《借款协议》约定行使合法权利。

2、若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须在离职前还清所有借款本息;如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员工资金压力,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本次为公司员工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的日常使用,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员工提供借款。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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