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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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4-03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变更法定代表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烨先生、王策先生、段清华先生、王辉先生;

2.独立董事:贺正生先生、刘莉萍女士、李越冬女士(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组成情况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李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烨(主任委员)、王策、刘莉萍;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莉萍(主任委员)、李烨、李越冬;

3、提名委员会:贺正生(主任委员)、段清华、刘莉萍;

4、审计委员会:李越冬(主任委员)、王辉、贺正生。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主任委员(召集人)李越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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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情况及监事会主席选举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孙鑫先生(监事会主席)、吕中辉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蒋心祝女士。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孙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成员如下:

1、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王策先生;

2、总会计师:刘永生先生;

3、董事会秘书:李春妍女士。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策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刘永生先生、李春妍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春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王策先生担任,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周文明先生、蔡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文明先生、蔡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公司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黄晓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赵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136118

邮政编码:61020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288号

电子邮箱:investors@csmsc.com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永生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中国振华宇光电工有限公司;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任贵州振华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2004年1月至2014年8月,任贵州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8月至2022年4月,任贵州振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2022年4月至2024年6月,任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刘永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春妍女士,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2001年10月至2003年2月,任职于美国飞博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3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四川港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主任、保密办主任、规划科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春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共融众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周文明先生,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月至2021年2月,任职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秘书室、董事会办公室;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日,周文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蔡进先生,199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有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职于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1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日,蔡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4-031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于本次会议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后的第一次会议,为尽快实现第二届董事会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同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李烨先生主持和召集,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豁免通知事项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烨(主任委员)、王策、刘莉萍;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莉萍(主任委员)、李烨、李越冬;

3、提名委员会:贺正生(主任委员)、段清华、刘莉萍;

4、审计委员会:李越冬(主任委员)、王辉、贺正生。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主任委员(召集人)李越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王策先生;

2、总会计师:刘永生先生;

3、董事会秘书:李春妍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总会计师的聘任也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王策先生担任,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文明先生、蔡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4-030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05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天府软件园G区G1楼22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晓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李春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至议案5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明、徐发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4-032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16:00以现场方式召开。由于本次会议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后的第一次会议,为尽快实现第二届监事会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同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孙鑫先生主持和召集,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豁免通知事项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孙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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