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6证券简称:科前生物公告编号:2024-04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及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罗飞、王宏林、王晖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分别为2026年11月16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11月16日)止。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情况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春全先生、何启盖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陈慕琳女士、钟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罗飞先生、王宏林先生、王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罗飞、王宏林、王晖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分别为2026年11月16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11月16日)止。
上述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慕琳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钟鸣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展开全文
战略委员会成员:陈慕琳、刘春全、何启盖,其中陈慕琳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王晖、罗飞、钟鸣,其中王晖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罗飞、王宏林、方六荣,其中罗飞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宏林、王晖、方六荣,其中王宏林担任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罗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情况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斌先生、叶长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尹争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第四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吴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如下:
1、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慕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2、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高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陈关平先生、汤细彪先生、钟鸣先生、洪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3、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邹天天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4、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钟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5、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彭雄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其中,董事会秘书邹天天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办公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证券部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简历):
(一)总经理:
陈慕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硕士。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2022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慕琳女士持有公司46,620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焕春先生的女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副总经理
1、徐高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毕业于华中农大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农学博士。2005年7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研发、GMP管理等工作;2014年9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研发工作;2016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研发总监,主管研发、产品质量管理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高原先生持有公司2,641,497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关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毕业于华中农大预防兽医学专业,农学博士。1990年7月至2000年8月担任湖北农学院教师;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华中农大药理学专业并获硕士学位;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担任温氏集团动物保健品厂研究员;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就读于华中农大预防兽医学专业并获博士学位;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生产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关平先生持有公司1,350,058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汤细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专业,农学博士,正高级兽医师,湖北产业教授,武汉市3551光谷人才计划获得者。2009年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动物疫病检测中心主任,主管公司市场运营管理与技术研发、服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细彪先生持有公司2,340,081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钟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中级经济师。曾担任长江证券资金营运部债券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债券投资高级经理。2014年9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鸣先生持有公司46,620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梅林女士的儿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洪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专业,硕士。2011年起历任公司研发部研发专员、生产管理部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副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负责公司生产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财务总监:钟鸣先生,参见“副总经理”简历。
(四)董事会秘书:邹天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2010年6月至2015年8月任职于华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任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天天女士持有公司10,64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证券事务代表:彭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出生,金融硕士。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任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雄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26证券简称:科前生物公告编号:2024-042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吴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吴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于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26证券简称:科前生物公告编号:2024-041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66,168,01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784,466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慕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及通讯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邹天天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累积投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浩、孙诗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