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3证券简称:西藏城投公告编号:2024-042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陈卫东
董事:曾云、曹雨妹、唐玺、李武、吴昊
独立董事:金鉴中、狄朝平、黄毅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于隽隽
监事:李晓俊
职工代表监事:潘梦芝
四、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曾云
副总经理:吴昊、唐耀琪
财务总监:廖婷
董事会秘书:刘颖
证券事务代表:黄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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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773证券简称:西藏城投公告编号:2024-040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下午5:00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出第十届董事会成员,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并于2024年7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卫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狄朝平先生、金鉴中先生、陈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狄朝平先生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金鉴中先生、黄毅先生、唐玺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金鉴中先生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陈卫东先生、曹雨妹女士、曾云先生、李武先生、黄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卫东先生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黄毅先生、狄朝平先生、曾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毅先生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曾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吴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唐耀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唐耀琪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廖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廖婷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刘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刘颖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黄伟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黄伟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唐耀琪先生,1975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在职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营销部副总经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房产事业部泉州公司总经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房产事业部西安公司总经理。现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耀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2、廖婷女士,1983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历任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部经理。现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廖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3、刘颖女士,1987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历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员工、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颖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资格。刘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4、黄伟华先生,1991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现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上海联创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黄伟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资格。黄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600773证券简称:西藏城投公告编号:2024-039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380号24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陈卫东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曾云、李武、吴昊,独立董事金鉴中、狄朝平、黄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于隽隽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为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亚楠、王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773证券简称:西藏城投公告编号:2024-043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大会
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员工大会,会议选举潘梦芝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潘梦芝女士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潘梦芝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个人简历
潘梦芝女士,1991年5月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职工监事。曾任上海昶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务助理。
证券代码:600773证券简称:西藏城投公告编号:2024-04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下午4:30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隽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全体职工大会已选举出第十届监事会成员,需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时限,并于2024年7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于隽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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